按照《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及“总量控制、退一补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1名。
三、工资待遇
按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待遇对待,按规定缴纳社保。工作不满一年,自动辞职或被单位解聘者,不纳入年终考核。
四、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报名对象需符合《关于印发<遵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并同时符合以下招聘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2.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勤政廉洁,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3.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应用,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协调办事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4.必须符合《遵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5.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6.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7.身体健康且具备岗位正常履职能力;8.人社部门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在公益性岗位和协理员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参加报名的岗位对象如实填写完善《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统一命名为“姓名+XXX”格式,发送至邮箱624812062@qq.com。(本次报名不产生费用)。
3.报名需扫描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2)毕业证书复印件;(3)学位证书复印件(无学位证可不交);(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5)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6)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均可)4.录用后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如不提供,视本次录取无效)。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当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登记报名。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各环节,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面试对象按岗位数大于1:1的比例确定,由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公平竞争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对象。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聘用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聘用期限为一年,如合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以续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期间,日常管理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