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遵义市教育体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
《通知》明确了“落实法定责任,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管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全覆盖”“坚持公平原则,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就学机会”“强化学籍管理,全力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落实阳光招生,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宣传服务水平”“严肃招生纪律,持续治理义务教育招生违规违纪行为”等相关事宜。
其中:
全力保障学位供给——
要挖掘一切可利用学位,保障2023年因生育政策调整出现的入学高峰的实际和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带来的入学学位紧张情况,扩大学位供给,实现“应入尽入”、就近入学。新蒲新区、道真自治县、绥阳县要精准掌握2023年一年级新生入学生数,确保全域实现小学6周岁入学;红花岗区、汇川区要提前掌握2023年、2024年满六周岁学生数,尽可能降低学生入学年龄,减少2024年入学压力,确保2024年两区全域实现小学6周岁入学要求。进一步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要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推进优质均衡创建,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提高城郊及农村学校学位利用率,化解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严格规范小升初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切实防止学生辍学的通知》要求,小学升初中要采用整班移交或多校划片等方式招生入学。在本行政区域内小学毕业且居住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学生,不论户籍地是否在当地区域,均应按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相应的初中学校就读。实行小学整班移交初中的地方,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配对小升初学校。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地区的地方,要根据片区教育资源情况,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公平方式安排入学。要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要求,禁止掐尖招生、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跨区域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对因家庭搬迁、父母进城务工等原因需到外地就读初中的学生,要按照原就读学校或属地教体行政部门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和接收学校证明材料。严禁招收非应届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就读。
落实“两为主”政策——
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按照“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随迁子女入学细则,做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加强学籍日常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人籍一致”要求完善在校就读学生学籍,坚决清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或同意学生外出借读的行为。对于违规招生不足龄学生的,第二年注册不予更改学籍信息,其后果由学校自行负责。正常转学的学生,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接。
规范小升初学籍管理——
严格规范小升初招生工作,除满足随迁子女、父母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就读条件的学生,公办学校一律禁止跨区域招生。从2023年起,对中心城区初中学校进行新生学籍备案审核工作,中心城区初中学校要于9月10日前将接收的不是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名单及佐证材料报区教体局审核,由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体局基教科进行备案。如学生学籍发生仲裁时按备案名单进行研判,未备案学生学籍一律判给整班移交初中学校(或属地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