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委编制办公室、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70号)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定向“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名。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工作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切实做好我县定向“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考核招聘工作,特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9年以来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录取到我县乡(镇)、村(社区)(不含县城所在地)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考核招聘“三支一扶”人员4名。职位设置情况详见《桐梓县2023年定向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意识形态、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能按规定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截止2023年11月10日已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即本人持相关资格证件到县就业局报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8:30--下午17:30。
报名地点:县就业局办公室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所需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毕业证、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表、“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近期同版一寸彩色免冠标准相片4张。注:报名表一式两份,要求电子版打印,手写无效,现场不提供报名表填写。
报名要求本人亲自到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须预先征得招聘单位同意并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相关政策。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仅为1:1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若遇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桐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及职位条件、存在“不得聘用”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
根据招聘对象的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桐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备案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需约定在服务地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抽调或借调;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也不得同意其报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等。
2.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各项事宜通知均在“桐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gztongzi.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招聘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或阅读后不按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851-26656687(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1-26622610(中共桐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桐梓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